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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农林科学院科技成果展示平台设计施工一体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来源: 宁夏农林科学院 作者: 日期: 2023-05-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3NCZ001449

项目编号:BDDCG2023-0501

项目名称:宁夏农林科学院科技成果展示平台设计施工一体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750000元

最高限价(元):36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宁夏农林科学院科技成果展示平台设计施工一体化建设项目

装修工程

1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3750000

本项目为多年期错茬性项目

预算合计:

375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是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的通知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凡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与建设项目规模相适应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设计资质: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或中国博物馆协会陈列展览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中国博物馆协会陈列展览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投标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4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3.5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6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3.8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3.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0本次采购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0.1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主体)必须是设计单位;

3.10.2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且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

3.10.3 联合体各方中,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资质等级低的一方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10.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10.5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

备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采购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方式:供应商须详细填写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中的《报名回执单》,将加盖公章的《报名回执单》发送至标多多(宁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284587789@qq.com,即为报名成功,《报名回执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6月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至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地点:中世e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五、开启:

1、磋商时间:2023年6月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中世e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供应商编制的展陈大纲、初步设计方案、平面图、效果图,供应商技术响应中的设计部分以上述内容进行评审;

公告发布媒体: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ningxia.gov.cn/)、宁夏农林科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nxaas.com.cn/)同时发布。(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采购公告或更正(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农林科学院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590号

联系方式:0951-68867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标多多(宁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森林半岛4-2栋907号

联系方式:0951-6017788  1879529928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951-6886726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晓媛

电话:0951-6017788   18795299289



代理机构:标多多(宁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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