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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处

来源: 院办公室 作者: 院办公室 日期: 2023-11-14

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处


电话:0951-6886737(内)6737

1.负责制定全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发展的规划和计划及区外合作交流项目的组织实施;

2.负责区外先进技术、智力及项目等引进工作,组织开展我院与区外的科技交流活动;

3.负责跟踪国内外农业科技、农村经济发展前沿趋势与动态,提出院科技发展战略对策和建议;

4.负责院士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建设及运行管理;

5.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  长:沈瑞清

副处长:任怡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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