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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农林科学院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索引号 640000044/2023-00052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6-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宁夏农林科学院 责任部门 宁夏农林科学院

根据《全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宁政办发〔202229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如下:

一、聚焦主责,以公开助力农林牧科技事业发展

1.推进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农科院依法承担的职能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及时在院门户网站公布。按照院属公益性研究机构名称变更、监管企业脱钩划转等实际,及时更新完善相关单位机构设置信息,全面展现院所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2.推进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构建院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凡直接涉及全院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基层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

3.加强涉及部门财务的信息公开。深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财政领域政务公开,加大公开力度。根据自治区财政部门要求,规范设置预决算信息公开专栏,推进院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切实提升预决算公开规范化水平。

4.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防止引发疑虑猜测和不实炒作。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协调,公开发布的信息要与自治区应对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下达的工作指令有序衔接、保持一致。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对因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

二、聚焦服务,提高政策公开质量

5.强化质量管理。起草单位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提炼社会公众对农林牧科技工作及有关政策文件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确定解读重点。解读材料要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等,完整、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

6.推行多元解读。综合选用图文解析等可读、可感的解读形式,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案例、数据,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

7.积极跟踪解读。针对政策实行、成果公开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跟踪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读。

三、聚焦基础,完善政务公开框架

8.规范执行公开制度。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增强规范意识和保密意识,优化信息审核流程,提高保密审查标准,在源头抓好保密审查和涉敏审核,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

9.推进重大政策精准解读。以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为重点,结合宁夏农林科学院实际,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主动回应热点问题,解读好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10.科学界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把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统筹起来,科学界定公开方式。对涉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内容,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普遍公开;对涉及部分特定群体或明确要求特定范围公示的内容,科学选择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

11.全面优化公开平台。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加强网站内容管理,坚持24小时读网,抓好源头找错纠错,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导向准确。常态化清理网络工作群,切实消除“指尖形式主义”,有效杜绝“指尖泄密”。

四、聚焦落实,强化政务公开业务指导

12.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办公室是全院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机构和工作部门,并加强对院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明确院党组副书记白小军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在宁夏农林科学院门户网站“领导之窗”的领导分工中予以公布。设立“政务公开岗”,明确院办公室副主任陈宏灏同志为具体负责人,院网管中心陈学东、院办公室柴雪峰等2名同志专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13.落实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院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办法,强化网络安全责任,做到规定公开内容全部主动公开到位。对“政务公开”专栏内容进行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现象。

14.主动接受监督。将贯彻落实本要点的主要情况,纳入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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