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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农林科学院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办公室 作者: 办公室 日期: 2020-01-23

宁夏农林科学院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细则(试行)》,《宁夏农林科学院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予发布。
        本报告由宁夏农林科学院办公室汇总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宁夏农林科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nxaas.com.cn/)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可直接与宁夏农林科学院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590号农科院;邮编:750002;联系电话:0951-6886733;电子邮箱:nxnkybgs@163.com)。
         一、2019年工作总体情况
        (一)总体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2019年,宁夏农林科学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细则(试行)》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相关决策部署,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平台建设、夯实基础工作,政务公开水平不断提升,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切实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由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李月祥担任政务公开工作小组组长,明确院办公室为政务公开专门机构,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在院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院属各单位专门明确一名负责人和办事人员抓好落实。
        2.明确职责,抓好落实。结合农科院实际,院行政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19年效能目标考核,对政务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及形式、政务公开工作措施等方面做了具体安排。同时将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各处(室)、各单位行政管理工作年度效能考核的重要内容。
        3.完善机制,强化监督。组织实施《宁夏农林科学院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宁夏农林科学院信息公开指南》《宁夏农林科学院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实施办法》等12项政务公开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了信息报送制度,要求院属各单位(部门)每月上报2条以上工作信息,做到信息及时公开。
        4.完善平台,拓宽渠道。为深化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和渠道,4月对院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并上线运行。借助政务外网平台,对政务及需社会周知的事项及时进行公开;专门开设宁夏农林科学院政务公开专栏,设立了“政务公开、院内要闻、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图片新闻、视频新闻、专题栏目、互动交流、领导之窗、概况信息、机构职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政策解读、制度规定、会议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部门财务公开、有关提案办理公开”等16个专栏。同时对院内会议、单位动态、学习组织生活等通过文件、通报、简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对科研科技成果以农科信息简报形式在门户网站进行宣传,拓宽了我院科技成果对公众的服务渠道。同时为加强公开影响力,借助电视台、报纸、广播电台等媒体,对科研成果、学习成果、需求事项等动态进行公开。
        5.强化解读,关注舆情。我院认真自查和梳理关于“政策解读”工作,主要有以下3种情况:一是我院因属科研事业单位,不承担行政职能,没有以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二是我院没有以本部门名义制发面向全区和社会公开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三是我院2019年面向本单位内部印发相关制度文件9个,在院网站设立的“政策解读”专栏中解读9个,主要对《宁夏农林科学院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宁夏农林科学院市场委托项目管理办法》《宁夏农林科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宁夏农林科学院科研业务会议管理办法》《宁夏农林科学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宁夏农林科学院科研项目绩效评价办法》《宁夏农林科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宁夏农林科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宁夏农林科学院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实施办法》等9项制度进行了解读。同时利用宣传栏、电子大屏幕、院内视频播放系统等形式,公开本单位重大工作部署、科技工作进展等广大干部职工关心的事项。同时充分运用网络信息管理平台,对农科院院所绩效目标考核、年度工作计划、发展方向等重大事项制定、决定以会议纪要形式在门户网站、公告栏等进行公开。各单位设置意见箱、公开栏、电子信箱等方式征求职工对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事业发展和形势需要,及时建立院长接待日、领导信箱等制度,在院网站设立“互动交流”专栏,收到申请13件,办结13件、答复13件。完善领导联系群众的方式方法,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众对院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细化、深化,对全体财务预决算和事业经费使用情况、项目课题经费管理、使用及重大采购招标,科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及时公开。二是人事管理公开,对人才队伍规划与职工培训计划,岗位的设置和条件,学科带头人选拔、科研津贴发放、职称评聘等内容向全院科技人员和干部职工公开,使激励机制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三是岗位职责、办事流程公开,将机关处室处长及一般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制作成公告牌挂在醒目位置,主动接受基层单位监督。同时将涉及人事、财务、因公出国(境)等内容的常规性事项的办事流程图表化、简单化,制成办事流程图,方便广大科技人员和干部职工办事。四是对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干部调整任用情况、处所级干部考核结果进行公开,维护职工的知情权,增强了对院、所领导班子的信任度和凝聚力,推进了院所和谐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宁夏农林科学院通过不同渠道和媒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419条。其中在各类媒体播出关于农科院的新闻视频32条,省级以上媒体报道145篇;在各类报刊、杂志刊发宣传稿件96篇(条),电子大屏登载播出信息50篇(条),通过门厅电子屏播发通知、宣传资料(图片)等59条;全年制发《农科信息》28期96条;报送自治区党委、政府信息236条,采用7条。宁夏农科院门户网站主动政务信息,其中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9件并配发相应政策解读文件;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服务事项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0项;实施具有社会影响力的行政处罚0项;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数量93项,采购总金额5612084.4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宁夏农林科学院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开展各项工作,办公室统一受理信息公开申请业务。2019年,门户网站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件,其中咨询类13件,求助类6件,其他类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宁夏农林科学院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0件。没有发生针对宁夏农林科学院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也未收到各类针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信访、举报。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 年,宁夏农林科学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要求相比,与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栏目信息质量不足,责任单位有些还不够明确,信息发布流程有些还不够规范; 二是还需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途径,加强与企业和农民等服务对象的信息互动。三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系统,公开的内容不够深入,表面事项公开较多,深层次问题公开较少;四是政策文件发布、解读还不及时和充分,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网站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做得还不够到位,网站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推进政府政务公开中的问题,宁夏农林科学院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改进:一是强化网站管理,推进专管专干工作机制,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管理,及时更新图片文字,合理布局网站页面,做到图文并茂,保证页面质量,方便群众查询。二是进一步开辟更多的信息公开途径,不断畅通信息公开渠道,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着力提升科技服务“三农”的业务水平。三是在落实原有工作制度基础上,不断完善、优化政务公开机制,优化各项制度措施,加强工作力量,提升工作水平,把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四是加强监督考核。创新工作思路,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考核评议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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