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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农林科学院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宁夏农林科学院 作者: 院办公室 日期: 2023-01-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宁夏农林科学院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宁夏农林科学院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聚“三区”建设、“六特”产业、种业振兴行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完善体制机制、加大监督管理,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切实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加强监督保障。一是强化日常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加大政策解读、平台管理、关切回应等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评估,有效提升农林科技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宁夏农林科学院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全面压实政务信息公开领导责任和办公室主管部门、经信所运维管理责任。三是加强考核指导。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评分,切实加强对院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做到任务明晰、重点明确,年初有布置、年底有考核。

)主动公开信息。深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2022年集中展示院(所)财政预决算和执行信息46条,提案建议办理结果4条回应领导信箱留言20条,主动公开重要会议信息9次,编发《农科信息》4期,院门户网站发布各类公开文件及信息3000余条。线上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自治区农业重点产业领域相关人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工作建议10条。全年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

)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格执行公开制度,按照《宁夏农林科学院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宁夏农林科学院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实施办法(修订)》等制度,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采取图文解析、案例、数据等解读方式强化政策解读,严格落实公文处理和信息审核制度,落实网络安全相关要求,加强网站内容管理,坚决杜绝涉密信息和个人隐私信息上网公开,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由院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初审,院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三审,同时使用黑马文稿审校软件,增强了技防”“人防能力每季度全面排查1次院门户网站信息,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导向准确。

)平台建设情况。根据我院领导职务变动情况,及时更新“院领导”栏内的内容及领导责任分工及时调整“院党委舆论宣传和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按照自治区编办关于我院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名称更改通知,第一时间在我院官网“科研机构”栏目中,将“宁夏农林科学院荒漠化治理研究所”变更为“宁夏农林科学院林业与草地生态研究所”。结合工作实际增设“书香农科院”“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专栏。申请建立宁夏农林科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持续推动网站建设,网站互联网协议第6版支持率达到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0

3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部分栏目和信息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政策文件的解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挖掘拓展

下一步,我院将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落实落细。一是聚焦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热点信息,加强院网建设,加强信息审核,提高栏目质量,深化文件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既定流程有效运作,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具操作性。三是学习借鉴兄弟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创新和拓宽工作思路,健全工作机制,把政务公开纳入党员干部和科技工作者学习重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院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政务公开能力培训,不断提升我院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宁夏农林科学院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明确规定的14条任务,截至12月31日已经全面完成。

2022年,宁夏农林科学院在对外公开、回复依申请公开以及行政许可申请办理方面,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门户网站(http://www.nxaas.com.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建议,请与宁夏农林科学院办公室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590号;邮编:750002;联系电话:0951-6886733;电子邮箱:nxnky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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