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农林科学院2018年度普法工作“考核办法”
附件5:
宁夏农林科学院2018年度普法工作“考核办法”
序号 | 考 核 内 容 | 赋分 |
1 | 每年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少于2次,每少一次扣3分。 | 6 |
2 | 没有制定本单位《七五普法实施方案》的扣4分;没有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或要点)》的扣3分;没有年度普法总结的扣3分。 | 10 |
3 | “七五”普法领导机构不健全的扣3分;人员变动不及时调整的扣1分;职责不明确,制度不健全的扣2分;普法依法治理没有领导分管,没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的扣2分。 | 8 |
4 | 普法依法治理所需经费无保障的扣5分;不积极征订全国“七五”普法统编教材、普法读物、影像普法资料等的扣3分。 | 8 |
5 | 没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简报、信息的扣4分;不注重宣传报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和典型做法的扣3分。 | 7 |
6 | 没有积极学习宣传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扣4分;没有宣传与本单位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扣4分。 | 8 |
7 | 本单位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开展不扎实的扣4分;没有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学法制度的扣4分。 | 8 |
8 | 没有开展或不积极组织职工参加上级组织举办的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工作的扣4 分;没有组织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的扣4分。 | 8 |
9 | 没有积极开展“法律四进” 活动的扣4分;活动形式单一、效果不明显的扣4分。 | 8 |
10 | 不利用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等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扣6分。 | 6 |
11 | 没有围绕热点、难点及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的扣5分。 | 5 |
12 | 不按要求进行党务、政务公开的扣3分;不依法依规办事,引发群体上访的扣3分。 | 6 |
13 | 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不健全的扣4分;制度化管理落实不到位的扣2分。 | 6 |
14 | 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不强,存在规违纪违法现象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 | 6 |
合 计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