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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农林科学院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院办公室 作者: 日期: 2025-0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的通知》(宁政公开办〔20241号)有关要求,现发布《宁夏农林科学院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自202411日起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聚焦中心大局。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及时公开先行区建设、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建设、生态优先战略、“六特+N”产业等方面的工作方案、典型案例、创新成果。2024年,通过网站、公众号发布信息1998。在院门户网站开设成果转化专栏,发布各类科技成果48146项。二是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公开。及时对政策的目标任务、影响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解读。积极开展调查征集,主动发布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三是强化院门户网站信息更新管理。及时更新栏目信息,办公地址、时间、院领导信息照片

等内容即变即改,确保重要信息及时发布。四是依法公开其他信息。及时准确发布院机关及下属11个科研机构2023年部门决算和2024年部门财政预算、院机关公车租赁等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加强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明确文件收取等各环节责任部门和办理时限,确保答复及时、内容准确完整。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照统一规范答复格式在法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按期答复率100%。上年没有结转政府信息公开,没有结转下年度事项。无产生收费、无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持续坚持凡发必审原则,严格执行三审三校机制,不断强化信息发布审核把关,明确审核主体、审核类别和审核流程,做到从严把控。专人专责负责,完成网站微信公众号的定期维护、及时更新、日常检查、通报整改等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作用,规范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建设,及时完成网站年度报告和发布工作。积极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线上主动公开渠道。在网站页面底部功能区清晰列明网站标识码。规范页面标签建设,赋值时间标签。规范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入口,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政务决策和监督。及时回复公众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意见建议处理机制,明确回复时限和要求。在网站首页提供政务新媒体显著访问入口,增强媒体关联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组织领导,执行院分管领导负总责、办公室直接负责、经信所具体经办三级管理机制,确保工作质效。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针对《2023年全区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通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强化督促指导,确保通报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定期开展自查整改。积极组织参加全区政务公开培训班,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宁夏农科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效开展,及时整改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信息公开质效持续提升,但是仍然存在制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度较低等问题和不足。我院强化对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发布人员的指导督促,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合理布局页面,及时增加必要栏目,在网站首页提供政务新媒体显著访问入口,方便公众快速查找所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宁夏农林科学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部署,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加大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落实,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切实服务好全区农林科技创新工作。

2024年,宁夏农林科学院在对外公开、回复依申请公开以及行政许可申请办理方面,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门户网站(http://wwwnxaascom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建议,请与宁夏农林科学院办公室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590号;邮编:750002;联系电话:0951—6882679;电子邮箱:nxnky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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